有機農業區
 
  • 2011-08-01
    有機護淨土/產銷有出路 瑪納的後盾

有機護淨土/產銷有出路 瑪納的後盾

原住民天性純樸「會種不會賣」,成為瑪納生活促進會在原鄉推動有機的最大難題,產銷有出路,「光原社會企業公司」應運而生,讓成員專心務農無後顧之憂。

「做有機,要有魄力。」由執行長陳雅楨率領的瑪納生活促進會,是瑪納產銷班強而有力的後盾。促進會的核心人物都沒有農業背景,卻走遍部落伴隨農民尋找最佳產業發展。在舊約聖經中,「瑪納」代表上天賜予的食糧;鄒語裡,「瑪納」意指「請吃吧」。


「良善茶園」主人、瑪納阿里山分會副會長汪良善夫婦,十多年前從嘉義市回到部落,邊當郵差邊種茶,每年產量僅百餘斤的有機茶,因通路難尋,「有人買就賣」。


夫婦倆「半工半農」三年,才找到較穩定的買家,辭去郵差工作。加入瑪納後,他們的有機茶因光原社會企業公司協助,有穩定通路,「煩惱少,更能專心種出好茶。」


「原住民早期以物易物,對錢較沒概念。」副班長湯智偉說,多數農友首次嘗試有機,如何在有機市場找到通路,是個大挑戰。


「光原成立,就是為解決這個問題!」三年前,陳雅楨結合理念相同的友人王鵬超、李志強、呂佩娟,成立光原社會企業公司。


李志強表示,最初光原拿著農民的菜,請通路商上山參觀;通路談妥,當時還在起步期的產銷班,蔬果品質不穩定曾被退貨;也經歷供過於求,只好將滿車蔬菜擺攤賣,目前農產品主要通路商包括里仁等各大有機商店。


在光原協助下,有機產銷班班員從最初的十七人擴增至卅八人、遍及七個部落。「人留下來,文化才能留下來!」李志強說,只有讓原民能在原鄉養活自己,原鄉的未來才有希望。


<聯合新聞網>【記者:曹馥年】